第91章(1/2)
作品:《导演一心搞事业[穿书]》。
两部电影的播出时间相差不多,于是李栩和任风生便手挽手一起走进电影院,欣赏了对方的电影,走出电影院时,再以专业身份对电影进行评价,得出初步结论。
这时候李栩才明白,任风生此前提到的,不舍得删改情节,究竟是为了什么。
《三十未婚》是一部涉及到多个社会问题的电影,由题目可知,主角是一位三十岁尚未结婚的女性,由此面临各方面催婚压力,但偏偏这个时候,她怀孕了。可是,她的体质并不适合怀孕,她分明做好了措施,却又为何意外怀孕,这是她无论如何想不明白的事情。但结果却很明白,她不能堕胎,这仿佛意味着她必须和孩子的父亲结婚,给孩子一个完美的家庭,倘若她依然犹豫不决,那么,她便是没有为孩子着想,不配做一个妈妈。而这时候,她的男朋友郑重地向她发誓:他一定会照顾好她和他们的孩子。
嫁,还是不嫁。这是一个问题。
当她心中的天平已经倾向于结婚时,偶然的机会,她认识了一位农村妇女。和她不同,这位妇女的丈夫是杀猪的,家里非常有钱,需要儿子来继承,可偏偏她生了三个都是女儿,在生第三胎的时候大出血,不得不摘掉子宫,便失去了怀孕的能力。可是生不出儿子,她只有滚蛋的份儿,怎么办?她想到了代孕,担心丈夫认识代孕妈妈,便自己偷偷联系,和中介约好时间,却误以为主角便是那位联系人。
二人由此相识,倾吐了彼此的烦恼。主角对她的行为大吃一惊,忍不住和她说明代孕的种种危害,可一心想要儿子的妇女只轻飘飘一句:“没事儿,我是自愿的啊,生孩子本来就是个危险的事儿,我之前生孩子还没了子宫呢,不然哪能掏钱找代孕啊。”
道不同,不相为谋。一番鸡同鸭讲后,主角打消了劝她的念头,只希望能够揪出那个代孕团伙,她找到警局,在面临了一番推三阻四消极怠工后,那个团伙终于被抓住,然而那些寻求代孕的妇女却大声咒骂主角,怨恨她自己怀着孩子幸福美满,就见不得别人追求幸福。
可你们的幸福是牺牲其他人换来的啊。
她们是自愿的。她们是拿了钱的!
道理依旧是说不通的。
原本为抓住代孕团伙而兴奋激动的主角,却被更深的悲哀击中了。剧烈的情绪波动牵动了她的胎气,她捂着肚子蹲了下去。
就像任风生的其他电影一样,主角最终走向了死亡。产床前,她的男友痛哭着请她原谅,说他只是太爱她,才用孩子来拴住她。他现在已经痛心疾首,只希望她能够坚持,只要她活下来,他们便去结婚。但主角木然地对他摇头,然后死去。
每十万孕产妇中,有18.3人死亡,而她便不幸成为其中之一。
《三十未婚》因为题材而格外出彩,同样也因为题材而折戟沉沙。这样的作品,倘若是李栩来拍摄,那恐怕不单单是被打回修改的结果,就连最初的立项审核都未必能通过,但因为是任风生,她只需要稍加运作,便呈现出了删改版的作品。
媒体们将李栩和任风生放在一起比较,正是因为她们有许多共通之处。同样是生存在男性世界中的女导演,同样拍摄女性题材电影,只是一位总以将一切美好撕碎的悲剧结局,一位总是以长胜高歌的反抗收尾——就连《三十未婚》和《刺客》的命运,都如此相似。
《刺客》曾因为审核,险些无法出现在金华奖的颁奖典礼上。
哪怕电影本身没有涉及敏感话题,但李栩最近的流年不利已经能够说明原因,如果不是任风生及时伸出援手,打消了相关部门故意拖慢审核流程的念头,媒体们恐怕也没办法再炒作她们两人的竞争。
饶是如此,《刺客》的后续播放还是受到了影响,院线尚未准备完毕,为了赶上金华奖评选,李栩直接拍板:提前点映。
《刺客》便就此出现在观众面前。
拍了几部电影,李栩的风格已经很明显,《刺客》也不例外。这是一个发生在古代的故事,设定有些俗套,男主和当权者有血海深仇,幼年饱受摧折欺压,为了反抗,他忍辱负重,暗地里搜集孩子培养他们成为刺客,主角和她的姐姐正是其中两位,他们同样与当权者有深刻仇恨,因此初见面时,主角便吸引了男主的视线。长成后的她更是成为男主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剑,游走于达官显宦之间,收集各类情报以服务男主,同时和男主产生了某种暧昧感情。
像李栩所有故事的开头一样,情节发展到这里,并没有让人特别意外,甚至,主角居然对男主产生感情,多少让人有点失望。
但很快又想到:如果我想到了某个套路,那么李栩大概率是要反这个套路的。既然猜到刺客和她的主人会产生感情,那么这感情就绝对甜不起来。
的确,李栩就没写过普遍意义上的“甜甜的恋爱”。
结局,昔日姐妹刀剑相向。
姐姐:“你疯了,他是我们的主人!你现在是在背叛主人!”
主角:“我没疯,也没有主人。”
姐姐:“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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