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6章 清附录清代的官制(2)(1/3)

作品:《官场现形记(中国古典文学名著)

捐纳,就是花钱买官做,为当时一大弊政,影响很大。

正途科甲出身的官员,以为自己是凭“学问”换来的,所以瞧不起用银子买官做的捐纳人员。但是,钱可通神,清末捐纳盛行,花钱多的人,很快就可以补缺;尽管是科甲出身,不另外出钱,也就不容易有得缺的机会。

五捐纳——买官的方法

捐纳之风,由来已久,秦汉时就有纳粟拜爵的规定了。清初实行捐纳制度,但以捐虚衔(例如捐七品衔,就可以戴七品顶戴,以示荣耀,但不能做实官)、封典、贡监为限,捐实官是后来的事;咸丰、同治以后,捐例大开,于是大家都以此为做官的捷径。捐纳筹款,主要是为了军需、河工、赈灾和营田的需要。但实际大部收入却饱入官吏的私囊,政府收入是有限的。

光绪十年,中法战争发生,当时海防重要,需饷浩繁,政府财政困难,于是有“海防事例”的规定;光绪十三年,河南郑州黄河决口,因需款治河,又颁布了“郑工事例”;光绪十五年,海军衙门因为需款筹办海防,又颁布了“新海防事例”;光绪二十六年,晋陕一带旱灾,为了赈济,又实行了“秦晋实官捐”:这几种办法,都是鼓励人民出钱捐官,在当时是范围较大的。其余因各项需要而规定捐纳的条例很多,不能细述。

捐官的到京里交银,叫做“上兑”。由户部填发取得某官资格的证明,叫做“执照”(部照)。至于在外省捐官的,由布政司先发给“实收”,作为收款的凭据,然后再咨请户部发给执照。

官员补缺,本有种种班次;自从实行捐纳办法后,又有所谓“捐班”。海防事例公布之后,就有海防新班先用、海防新班即用、海防新班遇缺先、海防新班遇缺间、海防新例本班尽先各项名目;郑工事例公布之后,又有郑工新班遇缺先、郑工新班分缺先、郑工新班分缺间、郑工新例本班尽先各项名目。这些统通叫做“花样”。捐官之后,如想得缺,必须再捐花样。捐官,花一笔钱;捐花样,还要花一笔钱。

捐官,只是取得做某一品级官员的资格,并不能马上就有实缺,所以有钱的人往往替孩子也捐一个官,好等他长大了再想法补缺。

凡是以八成银子上兑的,叫做新班遇缺先,也就是所谓“大八成花榉”,是有优先补缺之权的。当时规定,以每五个官缺为一轮,第一、二人用郑工新班遇缺先,第三人用海防先,第四人由海防新班即用和海防先分班轮用,第五人由郑工分缺先、郑工分缺间轮用。新海防事例公布之后,又以新海防先代郑工遇缺先,以下再挨次铨补。

这样,旧班补缺未完,新的班次又出;新班是有优先补缺之权的,于是旧班积压更厉害,补缺更遥遥无期。因而当时又规定办法:凡是旧班人员,可以“加银过班”,就是按照原捐班次,照新例的银数计算,每百两加过班费三十两,就可以改人新例班次选用了。

任官有种种手续,如引见、投供、验看、回避,都可以花钱捐免。

也可以用捐纳的方法获得加级、纪录或指省、分发。加级,规定一品为九百两,以下按每品减八十两。

捐纳也有一些限制:捐京官最大以郎中为限,外官最大以道员为限;捐纳者的资格必须是贡监。实际上,这些限制不过是具而已,因为只要有钱,可以先捐生员,再捐监生,然后再捐官;而且,只要做到郎中、道员,再花钱活动,自然是不难升官的。

六官和缺,怎样补缺?

官位是可以无限制任命的,因为执照只是一纸空;但官的缺分,如全国有若干知府、若干知县,却有一定的。所以,除了少数地位特高的官员外,一般的官员并不是都有实缺可做的。官员要补缺,必须经过候选和候补两个阶段。京官郎中以下,外官道员以下,先到吏部报到,开明履历,并呈送保结,证明一切并无虚伪,叫做“投供”。吏部验看属实,准许登记。这样,就取得了候选的资格。吏部汇列登记候选官员,用抽签的方法决定分发到某部或某省,听候委用,叫做候补。这样,才有补缺的希望(应由吏部铨选的实缺,通常也用抽签的方法决定)。

官员补缺,有种种班次。科甲出身为一班,叫做甲班;捐纳出身为一班,叫做捐班;京官和外官又各为一班。各班之中,又分若干阶层,异常复杂。此外还有除、补、转、改、升、调等班。

吏部每月抽签一次,叫做月选,有单月、双月之分。单月叫做急选,双月叫做大选。因为补班在单月开选,所以叫做急选;除班、升班在双月开选,所以叫做大选。例如丁忧期满,复任原官,归单月抽签;议叙、荫监等归单月抽签。但后来也多少有一些变动。还有不论单双月,有缺就可选用的,如捐纳人员、散馆的庶吉士等。

此外不列入候选班次,有缺就可补用的,如因父母年老,请改补近省而奉准的、指定到某部任用的人员等;也有不列入候选班次,以单月即用的,如因回避补任他官和因病离职,痊愈后补用人员等。

抽签每月于一定的日期,由吏部长官在**外召集举行,由候选官员亲自抽签(在某种情况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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